为建立一个良好的环境卫生,防止垃圾随意倾倒,特制定垃圾中转站管理规定,条例如下:
1、清运至垃圾中转站内的垃圾必须按要求打包好投放,散装垃圾禁止入内,违者罚款200元。
2、打包好垃圾必须按垃圾分类标识投放至垃圾箱内,如遇到垃圾箱内装满时可放至垃圾箱旁地面,严禁随意倾倒,违者罚款200元。
3、垃圾清运单位每天做到日产日清。
4、垃圾运输车运走垃圾时,密闭设备必须齐全,防止垃圾抛洒,保持站区环境卫生。
5、垃圾中转站内严禁烟火,不得焚烧垃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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